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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十周年院庆标识征集 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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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5 21:35: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9月,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在珠海校区成立。经过九年多的发展,在学校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下,全体物天人勠力同心,学院已经初步形成“123”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引领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的“深空”1个学科群,支撑物理学和天文学2个一级学科,重点发展以理论物理为支撑的引力物理、天体物理、量子物理3个研究方向。世纪中大,山高水长。2025年物理与天文学院即将迎来十周年院庆。为庆祝建院十周年,进一步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现面向在校师生、校友公开征集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成立十周年标识设计方案。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24时止
征集内容
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十周年院庆标识(logo)
征集范围
面向在校师生员工、校友公开征集
作品要求
1.标识设计具有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特色,体现十周年院庆主题,同时美观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适用于学院十周年院庆的不同宣传推广应用场景。
2.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创作人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作品涉及的著作权等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均有创作人承担。
3.作品需包含:①设计方案;②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
4.作品图稿需储存为矢量文件和JPG两种格式,按A4幅面(210mm×297mm)规格设计,设计精度不低于300dpi,同时提供word格式作品设计理念、标识图形、字体、色标等详细说明,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500字以内)。创作人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作品,并要保留原创标识图案,以备作品入选后调用。
5.创作人设计需考虑在不同尺寸、材质和媒介上的应用效果,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品、网络媒体、实体装饰、服装、纪念品等,确保图形清晰、细节不失真。
6.作品若涉及学院名称(中文或英文),应规范使用学院全称“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或英文全称“School of Physics and Astronomy,Sun Yat-sen  University”。

投稿方式
1.作品采取发送邮件方式应征,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spa_sysu_10thlogo@163.com。
2.邮件以“物理与天文学院十周年院庆投稿+创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3.不在应征时段内发送邮件应征视为无效,应征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 邮件内须注明创作者的姓名、身份(在校学生/教职工/校友)、学号/工号(在校生及教职工提供)、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
5. 提交应征作品的同时,须填写并提交《物理与天文学院十周年院庆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物理与天文学院十周年院庆标识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评选奖励
1.学院将对应征设计作品进行初评,并产生入围作品。
2.入围作品将在学院公众微信号上进行公布,征求意见,经学院、专家复审后,确定获奖作品。
3.本次活动最终评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最佳人气奖1名。其中,确定采纳作品自动成为一等奖。如无合适或可采用作品,则对应等次奖项空缺。
4.学院为获奖创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其中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200元。最佳人气奖发放证书及学院文创积木套装一份。

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创作者同意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有权对获奖参征作品进行再设计、修改、发表、出版、推广、宣传、传播展览等全部权益,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不再向创作者另付稿酬。本次征集结果可能与最终设计方案不同。
2.应征创作者作品在此次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将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参加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评审结果公布后,如应征创作者在1个月内未收到获奖通知,可自主处理作品。
3.若有内容相同的应征作品,以首先到达征集邮箱者为准。
4.如因应征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活动及活动组织者无关,应征创作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5.凡应征创作者,均视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和遵守征集启事的各项规定与要求。
6.网络投票环节严禁刷票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均属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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