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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甘洛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征集甘洛县文旅形象宣传语及形象标识(LOGO)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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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9 09:55: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甘洛县文化旅游的对外形象和知名度,塑造独特的文旅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甘洛县文旅形象宣传语及形象标识(LOGO),诚邀广大创意人才和文化旅游爱好者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
二、征集范围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和团体均可投稿参加。
三、主办单位甘洛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四、征集类别1.形象宣传语;
2.形象标识(LOGO)
五、作品要求1.原创性。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不隐含广告寓意,未在任何公开平台发表过,不存在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如因作品引发的法律纠纷,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并取消参赛资格。
2.完整性。①形象宣传语。能精准概括甘洛文化旅游的核心价值与特色,内容需简洁明了、朗朗上口,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②形象标识(LOGO)。设计应充分体现甘洛自然景观、历史遗迹、民俗文化等特色元素,兼具艺术性、独特性与时代感,具有较高的辨识度,适合在各类宣传场景中使用,设计应包含彩色和黑白稿,提供矢量图文件(如AI、EPS等)及图片文件(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版权归属。主办单位对入围且获得奖金的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等),有权让获奖者对作品需要完善之处进行修改,有权在相关活动中推广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宣传、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六、投稿方式参与个人或团体需根据应征作品填写《甘洛县文旅形象宣传语征集表》或《甘洛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并将作品电子版一并提交至邮箱:2032368278@qq.com,联系人:阿呷老师,联系电话:13778668465。
七、评审与奖励1.征集时间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选,评选出形象宣传语及形象标识(LOGO)各5条,每条给予奖励1000元,并进入下一轮评审。
2.入围的形象宣传语及形象标识(LOGO)进入最终评审,评选出最佳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各1条,一经采用,将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甘洛发布”微信公众号、“甘洛融媒”“甘洛文旅”抖音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告,并分别给予奖励10000元。如在最终评审中作品未达到获奖要求,则奖项可空缺。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和应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八、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任何违法违规、低俗暴力、不良导向等内容。
2.应征者可提交多个应征作品,每个作品需单独填写《甘洛县文旅形象宣传语征集表》或《甘洛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表中应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3.应征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接收时间确定先后次序),禁止一稿多投。
4.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
1.甘洛县文旅形象宣传语征集表
2.甘洛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


甘洛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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