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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内江市大千园景区形象标志(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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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8 10:2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塑造甜城形象窗口,打造城市品牌,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内江市大千园景区现面向全国征集景区形象标志(logo)和宣传口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千园情况简介
  内江市大千园景区位于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毗邻沱江碧水,风景秀丽。其内景点主要有张大千纪念馆、张大千美术馆、张大千博物馆、邱笑秋艺术馆、魏明伦碑文馆、西林古寺、鹭澜洞崖墓群、太白楼等。既具备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又拥有较好的绿化植被基础,自然景观与历史人文景观融为一体,是一处以书画文化、名人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美食文化为主题,涵盖了汉、唐、宋、明、清诸多文物古迹的文化旅游景区。
  二、征集内容
  1.内江市大千园景区形象标志(logo)(包括图案及文字);
  2.内江市大千园景区宣传口号(如青城山宣传口号:拜水都江堰,问道青城山)。
  三、征集时间
  2016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
  四、设计要求
  作品需体现“大千园景区”书画特色,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LOGO具有强烈的可辨识度,结构便于应用和印刷、便于纪念品或礼品的设计制作。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作品适合在景区设施、文创产品(纸墨笔砚茶具等)礼品袋、宣传册、邮政产品等方面的应用。
  五、征集事项及作品归属权
  1.每位投稿者可提交多组应征作品(形象标志和宣传口号需分开投稿)。
  2.投稿作品应附有300字以内的创意文案说明,并填写征集报名表(报名表见9月28日微信平台“最内江”)。
  3.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未发表过的作品,杜绝抄袭,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因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引起的法律问题,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形象标志(logo)作品需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设计精度应在150dpi以上(A4像素 1240×1754),作品创意文案说明均为word格式文件。每张图片的尺寸不小于A4幅面。
  5.投稿人不得在作品稿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出投稿人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识、标记。
  6.内江大千园管委会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完全使用权和版权,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7.内江大千园管委会有对应征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参加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六、投稿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需注明“内江市大千园景区形象标志”或“内江市大千园景区宣传口号”)。投稿邮箱:136959491@qq.com。
  2.现场投稿。投稿地址:内江市张大千美术馆1楼景区创建办(现场投稿需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
  3.来稿一律不退,请自行保留底稿。
  七、评选奖励
  此次征集活动由主办方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1.形象标志稿酬:一等奖1名,人民币10000元/名;注册成功另奖励稿酬5000元。入围奖10名,人民币2000元/名;
  2.宣传口号稿酬:一等奖1名,人民币5000元/名;入围奖10名,人民币1000元/名;
  3.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八、咨询电话
  0832-2255773
  15828846265
  内江大千文化旅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

http://www.scnjnews.com/home/2016-09/28/content_14153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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