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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四川传媒学院20周年校庆标识(LOGO)、主题语征集公告 201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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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0 22:38: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5月,四川传媒学院将迎来建校20周年生日。作为全国传媒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四川传媒学院将站在一个崭新的起点。为传承和弘扬“博学笃行、德艺双馨”的校训和“以人为本”的川传精神,统一川传20年校庆视觉标识,进一步展现和强化学院特色和20周年校庆文化理念,树立学院品牌形象,凝聚所有川传人的力量,营造浓郁的校庆氛围,根据川媒院【2016】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四川传媒学院建校二十周年庆”标识、主题语。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四川传媒学院全体在校师生、海内外全体校友,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一)标识(LOGO)
    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四川传媒学院20周年校庆标识(包含标志图案和文字)作为学校20周年校庆的主题形象符号,应构思精巧、创意新颖、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能充分体现四川传媒学院人20年来砥砺奋进,勇于创新的精神以及学校人文环境、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反映时代精神。
    2、设计新颖,艺术表现力强并便于传播:图案简洁凝炼、色彩明快、品位高雅、美观大方。作品要具实用性,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传播效力,便于印刷和各类衍生产品制作,适用于专题网站、平面广告、出版物、纪念品,设施设备、证卡等场合,利于传播和应用。
    3、标识必须为原创,应个性独特,不得与其他图案雷同。一旦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独立承担一切后果并取消参选资格。
    (二)主题语
    校庆主题语能充分体现四川传媒学院不断砥砺奋进的时代风貌,彰显学校“博学笃行、德艺双馨”的核心精神,有力传达学校20周年校庆寓意。主题语应内涵丰富、体现特色,文字简洁明快,易于传播。主题语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有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

四、征集要求

     (一)格式标准:标识(LOGO)设计方案须提供彩色稿(A4规格)及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并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
  (二)应征者在提交主题语作品时,需将作者个人信息、主题语内容、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等信息填写齐全。
  (三)提交方式:
    1、邮件:请将作品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52057379@qq.com。邮件主题请统一填写为“四川传媒学院20周年校庆标识、主题语征集”。
    2、现场提交:请将应征作品纸质件和电子版送至四川传媒学院党委宣传部(办公大楼3014室)。联系人:孙浩睿;联系电话:028-87953200。(投稿时请务必注明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

五、评奖及应用

  1、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标识(LOGO)设计、主题语作品进行评选;入围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主题语作品将通过四川传媒学院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进行网络评选,在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校友和各界有关人士的意见,并经学校校庆办研究后,确定最终的使用标识(LOGO)和主题语。
  2、入围和最终选用作品的作者还将获得一定奖励;设录用奖两个(LOGO、主题语各一个):LOGO录用奖金5000元、主题语录用奖金3000元;入围奖四个(LOGO、主题语各两个):奖金500元/个。
  3、学校将最终选定的标识(LOGO)设计、主题语作品(或经酌情加以修改完善)作为四川传媒学院20周年校庆标识(LOGO)、主题语,并正式公开发布。

六、其他说明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2、应征作品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等构成侵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独立承担一切后果。
  3、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四川传媒学院所有,学校完全自主使用。
  4、参加征集者被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各项条款的规定。
  5、来稿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6、未尽事宜由四川传媒学院20周年校庆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四川传媒学院校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六日

http://www.scmc.edu.cn/html/Notice/20161018105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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