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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标识(LOGO)征集 201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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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9 23:1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是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副县级参公事业单位,是全市各类人才开发与交流、人事档案管理、人才市场综合管理的公共服务机构。1月5日,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发出征集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官方门户网站、微信、手机APP统一标识,并对采用的LOGO奖励1000元。
   一、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支持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要求
   (一)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标识(LOGO),要突出“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主题。
   (二)LOGO的设计主旨突出、风格新颖、构图庄重、结构简洁、特色鲜明、色彩典雅、标志性强、易辨识,具有艺术表现力与视觉感染力。
   (三)LOGO的设计需具有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色,满足于加工制作,适合宣传,符合印刷、悬挂等各种用途的需求。
   (四)所有参选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请在主题上注明“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LOGO征集”字样。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您的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简述作品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作品文件请制作成JPG或PNG格式添加在电子邮件附件中,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将作品发送电子邮件到yqrczxkfb@163.com。
   联系人:王 凯 翟晓婷
   联系电话:0353-2296070
   三、征集时间
   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26日(以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
   四、奖励办法
   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定,对采用的LOGO奖励1000元。
   五、特别说明
   (一)所有来稿应征设计作品必须原创,不能与其他标识雷同,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的,由设计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最终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最终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所有。
   (三)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https://mp.weixin.qq.com/s/REJke011dm43FsTtUP74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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