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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2017中国长春东北亚旅游文化周 形象标识(LOGO)征集 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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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00:05: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征集2017中国长春东北亚旅游文化周 形象标识(LOGO)的公告


  今年第十一届中国长春消夏节期间,我市将创新举办2017中国长春东北亚旅游文化周。这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冰雪和避暑旅游产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东北亚国家旅游文化交流,实现客源互换,加快东北亚区域旅游名城建设的重要举措。活动内容包括,东北亚国家旅游推介、民族风情演出、旅游摄影展、国际定向赛、美食品鉴、旅游纪念品展销等。
  为加强2017东北亚文化旅游周的对外宣传和品牌建设,扩大2017中国长春东北亚旅游文化周的知名度,提升市民的参与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中国长春东北亚旅游文化周”形象标识(LOGO),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17中国长春东北亚旅游文化周”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到6月15日(以作品寄出地邮戳为准)。
  三、征集对象
  所有具有设计能力的团队和个人。
  四、征集要求
  1.作品主题要准确把握长春市旅游文化内涵,集中反映东北亚地区旅游地域特色,充分展示东北亚旅游一体化的核心实质。
  2.作品要简洁明快,色调和谐,鲜明生动,形神合一,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同时注意,本次征集作品要求不体现文字,只通过图案来表达东北亚旅游文化周元素。
  3.作品要适用于网站、微信、展览、宣传资料、建筑外观、衍生纪念品、礼品袋、徽章、请柬、工作服等载体,便于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五、评选办法
  1.初选。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第一轮初选,选出入围作品6件。
  2.复选。将初选入围6件作品在媒体公布,接受市民投票,根据投票结果,选出入围作品3件。
  3.终选。由专家评选委员会对复选3件入围作品进行终选,确定1件入围作品,批准后公布使用。
  六、奖励办法
  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以上一、二、三等奖奖金均为税前)
  七、版权说明
  1.所设计的作品应为原创且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并拥有独立、充分、完全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并保证未曾自行或授权第三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和使用。设计者保证不会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如有上述侵权行为,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作品如被选中(指获得一、二、三等奖),设计方须提供以上设计作品的完整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
  3.所有入选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及衍生权利均归主办方所有,并同意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和授权使用。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包括并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以及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否则构成侵权。  
  4.征集结果公布后,未被采用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5.参加此设计任务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
  八、投稿须知
  1.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
  2.作品均按A4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作品附创意设计的文字说明(200字以上)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4.作品说明中不得出现与设计师个人信息相关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5.需签署并随作品提供《报名表》、《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6.方案设计人以邮寄的形式(建议采用快递)将应征设计方案邮寄至长春市旅游局(邮寄或快递信封注明“设计方案投稿”),同时将电子稿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投稿邮箱(邮件标题注明“设计方案投稿”)。
  邮寄地址:长春市旅游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邮 编:130022
  邮 箱:shy0811@sina.com
  联 系 人:孙宏宇
  联系电话:0431-88775682
  7.应征者无需缴纳任何报名或参与费用。
  8.长春市旅游局为此次活动主办方,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
       1.活动报名表。
2.活动承诺书。


  长春市旅游局
  2017年6月6日
http://www.ccta.gov.cn/zwgk/tzgg/20170606/2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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