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歌是学校文化和学校形象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历史和文化的沉淀、精神和灵魂的象征,也是学校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更是展示全校师生员工精神风貌的重要载体。
日照市工业学校的前身就是职业学校,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在五莲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成立日照市工业学校。历经30余年,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数代人的共同努力,学校各方面有了巨大的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就业明星学校,山东省文明单位等百余项荣誉称号;学校是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国家数控技术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挂职培训基地学校;学校被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日照市首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首批山东省示范性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学校。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我校正策马扬鞭踏上时代的新征程,一所诠释着新生活、新形象、新活力的“新日工”正呈现于这座阳光初照之城。鉴于原来的校歌需要赋予新时代职业教育内涵,以更好地适应我校在新时代的愿景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入挖掘、凝练学校的内在精神和办学理念,激励师生员工弘扬传统,开拓创新,增强师生员工的集体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打造特色中职学校,建设高品位的精益求精的匠心职教文化,塑造服务社会的新形象。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校友以及关心关注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有奖征集校歌。
现就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01
征集时间
2018年7月——2018年8月31日。
可以以个人名义投稿、也可以集体名义投稿。
02
投稿方式
所有参与征集的校歌均可采用面投、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投稿电子邮箱: rzgxbgs@163.com , 电话:0633-8356356。
邮件主题请注明“校歌征集”字样,投稿时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和详细的联系方式。
03
作品要求
1.歌词应简洁精练,朴实易懂,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歌词朴实自然、没有歧义,能得到校友和全体师生的认可;歌词能反映我校历史、现状与未来愿景,体现我校的办学理念和文化核心,激励师生员工爱岗敬业,刻苦学习,热爱校园,服务社会。
2.应征校歌最好为包含词曲的完整作品,但是也可以单独创作歌词,或者单独谱曲。歌曲长度控制在3-5分钟内,节奏明快,旋律优美,催人奋进。同时应考虑齐唱、合唱效果,适合广泛传唱。要富有创意,避免与其他学校校歌雷同。(须对校歌的文字提供简要说明,如有典故请注明出处。)
04
奖励办法
本次校歌征集采用有奖征集,分设一、二、三等奖,最终被采用的校歌作品,将由日照市工业学校颁发书面证明,并分别颁发奖励金额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4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作品所有权归学校所有。(内容相同、相近的以来稿先后顺序为准,先稿优于后稿)
【图文编辑:卜文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