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离”动漫形象设计征集公告 宜昌叶之缘文化传播公司面向全社会征集一组中华鲟“江离”(“江离”相关信息见公众号往期内容)动漫形象,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办方: 湖北·宜昌叶之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评审: 叶之缘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三、作品要求: 1、以中华鲟“江离”为主题,设计动漫形象。设计作品要能直接体现或易于联想到中华鲟“江离”。 2、要能体现中华鲟江离的特色及文化内涵,贴合广大市民(不仅限于儿童)爱好,让人印象深刻,同时具有表情、漫画、视频、公仔玩具等周边制作的延展性。 3、参赛作品可有多个,包括主形象(江离)、次要形象(江离的族类)。参赛者需绘制每个动漫形象的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并设计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 4、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5、作品必须为彩色,风格不限、类型不限,作品要求一定要原创,不能复制、抄袭、转载他人作品,不能带有色情、暴力、政治类等敏感物,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6、每个动漫形象尺寸不小于140mm×203 mm;电子参赛稿件画幅尺寸不低于210mm×297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颜色模式为CMYK,存储格式为jpg/psd/png/bmp/tif。参赛者需保留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 7、参赛者投稿需统一格式: (1)成组展示动漫形象,并分幅展示每个动漫形象的三视图,标明动漫形象名字,在三视图中需标明该形象各部位的尺寸及比例。 (2)对每个形象须作简要的设计说明(包括创意灵感来源,设计元素、角色性格,设计理念,创意概念,设计寓意,相关可应用的用途等)。 (3)参赛者需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笔名、联系电话、QQ等,需加微信15310018175,并关注“叶之缘信息传媒”公众号。 (5)本次征集不接受纸质投稿。 (6)不符合参赛投稿标准的作品,视为无效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不另行通知参赛者。 四、评选标准: 1、美观性:形象积极健康,造型生动活泼,易于记忆,印象深刻。 2、品牌性:充分体现江离的性格特点、文化内涵等。 3、应用性:形象的可延伸性及应用性较强。 五、评选规则: 对于征集到的作品,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应征作品如无法获得评委组认可,评选奖项可空缺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叶之缘公司所有)。 六、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8日 2、结果公布时间:2018年12月31日 3、若有效投稿低于50件,投稿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酌情后延。 七、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 2、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3、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4、前30名参赛者将收到叶之缘送出的精美纪念品。 注: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八、作者享有的权利: 1、后期周边产品开发优先参与,享受相应权利,如动画片、动漫电影等的署名权等。 2、获奖者有机会获得叶之缘公司在各新闻媒体的免费宣传。 3、获奖者将获得叶之缘公司组织的不定期品牌推广、采风考察等活动邀请。 九、版权归属: 1、最终获奖作品的完整版权由叶之缘公司所有,作者需协助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及《原创承诺书》(附后)。叶之缘公司将享有对相应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及其它相关全部权益,作者不得将此权利再次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权。 2、其余未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拥有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展示、报道、宣传及用于市场活动的权利,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权。主办方如需对该作品进行开发、生产、销售等商业用途,需取得作者书面许可,并向作者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3、主办方对本次全部参赛作品拥有展示、报道、宣传的权利。 4、主办方在合法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参赛须知: 1.获奖通知将在评选结束后第一时间通过叶之缘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并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获奖邮箱,或通过获奖者手机通知,请确保参赛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2.请获奖者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根据邮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合主办方完成获奖作品源文件收集、版权协议签署及奖金奖品发放等工作。 3.获奖者在收到获奖通知时需提供“当事人签字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及详细的个人信息。若获奖者在规定时间内对获奖通知没有回应或放弃履行相关版权转让或授权义务,则视为放弃奖项。 4、 若参赛作品在商业使用中出现版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湖北.宜昌叶之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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