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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船营区面向社会征集旅游宣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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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3 08:21: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全面提高船营区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展示全区独特的旅游魅力和城市精神,打造船营休闲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船营区旅游宣传语。

一、征集内容

船营区旅游宣传语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三、作品要求

1.能充分体现船营区独特的旅游资源、本质内涵和文化精髓,符合游客对船营旅游的心理期待。

2.要有特色性、传播性、唯一性,文字精炼、寓意深刻、富有韵味、响亮有力、易记上口,字数控制在12字以内,具有强烈的视觉、听觉冲击力和震撼力。

3.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

四、征集时间

投稿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

五、主办单位

船营区文体(科技)局

六、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选出15条入围优秀作品,再进行网络投票评选和专家评审,网络投票评选和专家评审占分比例各为50%,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作品,最终宣传语由船营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七、奖励标准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5名,奖金100元并颁发证书

八、投稿方式

信件来稿请寄船营区松江中路87号船营区政府文体(科技)局,邮编:132011;电子投稿邮箱:739155701@qq.com

联系人:刘晨

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4831177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2.所有投稿作者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获奖者需凭身份证领奖。

3.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一经参加即视为遵守各项规则,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船营区文体(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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