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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关于征集齐河党建形象标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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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9 07:56: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征集齐河党建形象标识的公告

为推进齐河基层党建品牌化建设,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认知度、影响力,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齐河党建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征集时间
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29日
2
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合法注册登记的组织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3
征集要求
1
体现党建工作特色,展示齐河地方文化内涵。
2
简洁美观,创意新颖,形象生动,色彩明快,时代感强,易于党员群众接受、识别、记忆,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传播与使用。
3
富有创新性和较强的视觉感官效果,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
4
投稿要求及方式
1
每位创作人提交的党建形象标识不超过2件。
2
提交作品需附带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应有助于对标识的理解,其内容为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
采取电子投稿方式进行,电子稿件应设计成jpg等可易于打开的格式,同时将设计说明和设计者的相关信息(姓名、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送至电子邮箱:
qhxwzzbyjs@dz.shandong.cn(标题注明“齐河党建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联系电话:0534-5330855。
5
评审奖励办法
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组织评审,在综合多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确定采用作品1件,给予作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6
相关说明
1
应征作品应是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模仿,不得与已注册或已使用的标识雷同,此前未曾许可他人(包括法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发表或使用。
2
应征作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风俗,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征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
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所有,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有权对被选标识图案文字进行修改。


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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