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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湖北石首桃花山生态园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方案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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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9 08:5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展示湖北石首桃花山生态园新风貌、新愿景、新形象,全面推动其旅游、商务、公务、会务业态发展,拟通过组织桃花山生态园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引导更多团队游、自驾游、团体培训、大型会务、高端商务、公务接待以及酒店业内人士、创意领域专家等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桃花山生态园的发展,传播其“精工巧作、匠心独运”的酒店运营品牌。
征集作品可结合桃花山生态园的特色元素,从历史背景、文化底蕴、地理区位等方面入手,寻找最劲爆的新创意、最神奇的新思想,凝练成一句话,体现桃花山生态园的核心内涵。
一、征集项目
湖北石首桃花山生态园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宣传口号,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四、征集背景
桃花山位于湖北省石首市东南部,北枕长江,南望洞庭,大小280座山峰,连绵四五十里,是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平原交汇处唯一山脉。“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是桃花山的真实写照,素有“世外桃花源,人间桃花山”之美誉。桃花山总面积99.75平方公里,与荆州、岳阳、常德三座中等城市均相距100公里左右,属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交集。
2006年,桃花山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名胜风景区”。其自然资源丰富,植被丰厚,古树参天,修竹茂林,荆楚第一竹乡“傅家竹园”、千年银杏...飞禽走兽出没林间,芳草清流缀悬山谷;其人文景观众多,省级重点保护文物——红军树革命烈士纪念园、仙人洞、十里桃林等等,古有范蠡西施遁世归隐山林,今有苍松翠柏堪慰革命英烈。
人间桃花山,世外桃花源。桃花山生态园,位于石首市桃花山镇仙人洞脚下,占地300余亩,与红色景点红军树革命烈士纪念园、红色大本营旅游线相串,该园区由绿色生态休闲山庄、自然景观仙人洞和蓝色三菱湖水上游赏三景组成,依托桃花山风景区的资源优势,打造山、水、人和谐的精品生态文化旅游区。
走遍湘鄂,食在随园。足不出户,尽显桃源风采,园区大型购物中心,土特产专卖,应有尽有,力求打造生态避风港,让农村更美好,尽显自然风采。作为国家级绿色(餐饮)饭店企业、五叶级绿色饭店,桃花山生态园让所有宾客来有所乐,去有所留。
2018年9月,鄂旅投石首公司正式接管桃花山生态园。新成立的湖北石首桃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是集商贸服务、会议接待、旅游观光、休闲度假、户外运动等于一体的国有企业。目前,生态园拥有会议中心、娱乐休闲、运动场地、生态餐厅等功能性场馆16栋,高档网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大众体育运动设施一应俱全,古香古色的建筑群总面积达2万多㎡, 可同时满足300人会议、就餐及200人住宿,被上级机关批准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五、作品要求
1. 应征作品应高度概括桃花山生态园的旅游资源和文化底蕴。宣传口号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桃花山生态园自然、人文特色和丰富内涵。
2. 应征作品应言简意丰,主题突出,方便记忆,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听觉冲击力和口号吸引力,体现独创性、特色性、传播性、唯一性、排他性,符合市民、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3. 应征作品字数在14个字以内,创作说明300字之内,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适合于各类媒介和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4. 每人投稿不超过3条。
5.作品须为新近原创,未曾公开发表。
六、投稿方式
1. 采取电子邮箱投稿和微信公众号私信投稿的方式参与征集活动。
2. 下载并填写《石首桃花山生态园宣传口号作品征集表》,注明“作者姓名+手机号码+宣传口号+创意说明+获奖历史”。
3. 投稿邮箱:249460189@qq.com
4. 投稿官方微信公众号:鄂旅投石首公司
5. 联系电话:郑小姐0716-7210705 15907210216 七、评选方法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活动主办方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委,评选出桃花山生态园宣传口号入围作品及采用作品。
2.评选结果将在“鄂旅投石首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0000元(税前);
二等奖3名:奖励现金2000元(税前);
三等奖10名:奖励现金500元;
注:一等奖、二等奖获奖人员可免费享有由桃花山生态园提供的别墅住宿一晚(仅限周一至周五)。
九、颁奖事项
颁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声明事项
1. 所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 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加征集的作品的知识产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加征集的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
3.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4. 获奖所产生的税费由获奖者本人承担。
5.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石首生态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湖北石首生态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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