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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
2019年是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综合大楼投入使用之年,也是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关键之年,在中医院这重要的历史时刻,院歌作为医院文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医院职工的凝聚力与归属感,推动医院全面和谐发展,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弘扬医院“敬佑生命 善佐健康”宗旨,秉持“致医致仁,至爱至诚”的服务理念,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院歌词。
中医院简介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始建于1973年,坐落在享誉中外的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北山摩崖造像山脚下。是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全国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全国和重庆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是全区中医药医、教、研中心。拥有职工489人,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03余人,重庆市名老中医、市与区名中医10名,国家中药特殊技术传承人2名,设有临床、医技、职能科室30个,实际开放床位500张。医院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进步明显,拥有国家与市级中医重点专科5个,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鹿茸丸系列中药蜜丸补剂为代表的专科制剂口碑甚好。年门诊急诊22万余人次,出院2.7万余人次。投资3.2亿元的综合大楼预计2019年底投入使用,在新建的综合大楼、中医药文化广场、中医药文化大道汲取了大足石刻的元素,运用“悬壶济世”、“施药观音”、“膏、丹、丸、散和望、闻、问、切”等不同主题展示中医院的“医德”“仁心”“仁术”,展现中医文化的博大精深,传承与创新,中医院人的德不近佛不为医,倡导医者仁心。
医院以“敬佑生命 善佐健康”为宗旨,秉持“致医致仁,至爱至诚”的服务理念,为人民群众健康努力奋斗。
歌词征集
一、征集要求
1.歌名
要求立意新颖明确,寓意深刻,歌词内容一致。
2.歌词
(1)要紧扣医院发展理念,根植大足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石刻文化、中药药文化,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反映中医院发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充分体现医院“厚朴仁心”“德医济民”的院训精神,彰显全院上下凝心聚力、奋勇向前、“敬佑生命 善佐健康”精神风貌。
(2)主题鲜明,通俗生动,篇幅不宜过长,易于传唱,要立意深刻,凝练简洁,昂扬向上,催人奋进,寓意深远,体现大爱,并富有诗意。
二、征集范围及截止时间
1.征集对象: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及关心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医院发展的各界人士
2.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18日止。
三、提交方式
投稿以个人名义或多人联名提交作品均可,作品文件统一命名为“(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院歌+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作品稿件可选择下列任一方式提交:
1.可发送电子邮件至:ybgs2006@163.com,
2.面投地址:纸质版可直接报送到大足区中医院行政办公室403,并注明“院歌投稿”字样。
3.邮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北环中路218号,张清贤收。邮编:402360,信封上请注明“院歌征集”。
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凡在征集截止后1个月内未接到采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
四、评选
1.入选办法
医院成立院歌歌词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开展院歌的评选工作。医院对征集到的作品,将聘请专家进行整理修订,并在广泛征求医院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由医院确定院歌歌词内容。最后修改形成的院歌歌词,将约请作曲家谱曲。
2.稿酬
经过评审小组评审后,设入围奖3个,采用奖1个。最终采用的歌词,支付作者稿费6000元。其余入围作品各支付1000元。
五、作品权责及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要求是原创、且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必须由应征者创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有上述情况或有嫌疑者,则取消资格,因著作权引起的第三方争议由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
2.入围、录用作品,即表示作者同意医院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医院拥有对作品的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改编等权利,著作权均归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所有,创作者不得在其它地方使用。
3.如只采用作品的某部分,医院有权对多个作品进行修改和组合,作者享有署名权。
4.作品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5.欢迎广大社会人士及专业人士参与并来院实地考察体验创作或者通过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话咨询023-4330587。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所有。
7.联系方式:023-43789848,023-43305871。
附件:
-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原创歌词全国征集评选申报表
-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原创歌词全国征集评选作品授权书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
2018年7月18日
附件1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
原创歌词全国征集评选申报表
作品名称
| | 创作时间
| | 词作者
信息
| 姓 名
|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码
| | 通信地址
| | 电子邮箱或QQ号
| | 作品简介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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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
原创歌词全国征集评选作品授权书
兹有本人创作的作品《 》,(词作者: )为本人独立完成,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和内容。
本人同意将此作品授权给“重庆市大足区中医院”原创歌词全国征集评选活动之主办单位,并可由其使用于作品征集评选、晚会演出、出版发行音像制品及通过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传播。
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名):词作者: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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