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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泾川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泾川县文化旅游标识,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LOGO图案设计作品63幅。经初评、网络评选、终评等环节,评选出拟采用作品1幅、入围作品3幅,现予以公示。一、采用作品(1幅) 作者:顾海丽(甘肃平凉)
二、入围作品(3幅)作者:武龙龙(甘肃平凉)
作者:周继明(宁夏银川)作者:邱小华(湖北黄石) 三、奖项设置采用作品奖金人民币3000元。入围作品奖金各人民币500元。 公示期自2020年2月20日—2020年2月26日止,共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侵权行为,一经核实确认,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应征作品发生的侵权纠纷,由作者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获奖作品,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权利,在行使上述权利时,不再另付任何费用。联系电话:0933—3321348, 5936539;邮箱:505763189@qq.com; 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2月20日[color=rgba(255, 255, 255, 0.8)]
[color=rgba(255, 255, 255, 0.8)]来源: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color=rgba(255, 255, 255, 0.8)]编辑:贾云云
[color=rgba(255, 255, 255, 0.8)]出品:泾川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
[color=rgba(255, 255, 255, 0.8)]投稿邮箱:jingchuanfa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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