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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及主题标识(LOGO)开始征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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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3 11:2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及主题标识(LOGO),具体事宜如下。

  一、总体要求

  作品要围绕建设生态彭阳、文明彭阳的总体要求,符合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内涵,展现彭阳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主题突出、观点鲜明、体现时代感,追求艺术性。

  二、具体要求

(一)宣传口号
即彭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激励口号。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如:
  人民城市人民建 ,人民城市为人民
  建生态彭阳 创文明城市
  (二)主题标识(LOGO)
  递交作品需同时对两部分内容进行说明:一是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二是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背景、意义等)。
  (三)征集时间
  投稿时间:即日起至4月26日。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和团体均可参加

  三、评选办法

  1.邀请有关专家、领导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一初审。
  2.初选作品将通过彭阳县主要媒体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社会各界意见,最终对入选、入围的作品进行奖励,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二)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三)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获奖,县文明办将联系作者提供原文件,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品所有权归县文明办所有。
  (四)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五)本次征集活动全部采用电子文本投稿征集。在指定时间内将征集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彭阳县创城办邮箱:pyxccbgs@163.com,文件名称格式为:“XXX(姓名)--创城口号及标识文稿”。一人投报多件作品,或者以团体的名义提交作品,请打包压缩后提交。
  咨询电话:0954-7013777
中共彭阳县委宣传部

2021年4月21日

  编辑:虎新盼
   责编:王 霡
  审核:安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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