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和弘扬怒江州民族传统文化,大力推进各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提高怒江旅游知名度,彰显各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营造怒江浓郁的民族特色和独特的民族风情氛围,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怒江题材歌曲作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和动员全州各族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奋进、攻坚克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建设和谐幸福美丽新怒江不懈奋斗。 二、活动主题 “歌声飞出心窝窝 幸福怒江大家唱” 三、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时间:2021年12月01日至2022年3月30日 (二)作品评奖时间:2022年04月06日至04月12日 (三)专辑制作时间:2022年04月13日至06月30日 (四)网络展播时间:2022年07月01日至07月30日 四、作品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歌唱爱好者、词曲创作者征集作品,不限年龄、职业、专业,可以团队、机构或个人名义申报作品。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具有怒江州少数民族民歌或民间音乐元素,兼具民族性、艺术性、时代性和流行性。歌词必须体现怒江州各民族的生产生活和精神风貌,尤其注重表现脱贫攻坚以来各民族生产生活的变化和取得的辉煌成就,讴歌新时代怒江州各族人民奋力脱贫攻坚、共创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 2.作品仅限于2019年12月01日以来创作的、未在全国、全省性、全州性征歌比赛中被征集入选的原创作品。 3.歌曲风格不限、作者地域不限,倡导创新力、感染力、传播力强的音乐表达。 4.作品应主题鲜明、逻辑清晰,有较强感染力,体现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展现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 5.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存在版权纠纷,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的,由投稿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作品征集评选与制作推广 (一)作品征集。投稿单位、团队或个人请于2022年03月30日前将有关作品登记材料,寄送至活动组委会(地址:怒江州泸水市上江镇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收件人:张和,邮编:673100,电话:13988697225;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2895177@qq.com)。 作品材料包括:(1)歌谱稿件壹份(作者签字按手印)、词曲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壹份;(2)《作品版权承诺书》(制作人签字按手印);(3)音乐作品伴奏(MMO),格式为wav文件;(4)音乐作品母带(MMM),格式为wav文件。 (二)作品评选。评选出特等奖作品1首、一等奖作品1首、二等奖作品2首、三等奖作品3首、入选奖作品3首,颁发荣誉证书,入选音乐集。一次性买断入选音乐集音乐作品版权,支付作品版权购买及音乐创作制作费(特等奖作品25,000.00元、一等奖作品20,000.00元、二等奖作品15,000.00元、三等奖作品10,000.00元)。 (三)专辑制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音乐制作公司对作品提升,制作MV音乐作品合集。 (四)作品展播。优秀作品将在微游怒江、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怒江州文化馆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快手号进行集中展播,并积极推荐至国家级、省级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展播。 附件:1.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原创怒江题材歌曲作品征集登记表; 2.怒江旅游宣传主题歌曲版权承诺书;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原创怒江题材歌曲作品征集登记表
附件2:怒江旅游宣传主题歌曲版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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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怒江旅游宣传主题歌曲版权承诺书.docx [下载]
- 附件1: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原创怒江题材歌曲作品征集登记表.docx [下载]
来源:公共服务科
编辑:和鑫丽、杨海漻
审核:李维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