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 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是指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践行青年优先发展理念。一座充满活力的青年发展型城市,就是要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更好满足青年多样化、多层次发展需求,实现青年发展与城市发展的有机融合和良性互动。2022年6月,鸡东县被确定为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之一。试点期间,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联合各成员单位,持续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紧紧围绕《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纵深实施,全面系统落实《关于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在摸清本地区青年发展底数的基础上,更多从政策和项目层面入手出真招、出实招,努力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在青年宜学、宜居、宜业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更好服务青年成长发展,充分发挥青年创新创造潜能,努力为城市和县域高质量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
有奖征集
为全面推动鸡东县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工作,营造城市与青年一同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大对鸡东县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的宣传,塑造统便于公众识别的统一形象,鸡东团县委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鸡东县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LOGO、宣传标语的有奖征集活动。
※划重点※
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题是鸡东县打造“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结合鸡东青年友好特质与青年发展元素,体现鸡东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征集有辨识度、富有创造性、表现时代性、兼顾艺术性、体现共青团元素的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LOGO和宣传标语。
主要包含图案以及关键词:鸡东、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 主办单位:共青团鸡东县委员会
投稿时间:2023年1月5日——2月20日
作
品
要
求
鸡东县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LOGO
1
投稿作品应主旨突出、易于识别,体现青年蓬勃朝气、积极向上等特点。
2
投稿作品应反映鸡东县地域文化特色,体现共青团元素,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整体美感,且具有实际应用性,适用于青年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和场所。
3
投稿作品应附带200字以内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末尾落款按顺序依次列明:姓名、工作单位(学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
电子版参选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为jpg或gif。手绘板参选作品,作品纸张大小为A4或A3尺寸。图片被采用后,需提供源文件。
鸡东县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宣传标语
1
投稿作品要主题鲜明,健康向上,能充分体现“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和“鸡东”特色。
2
标语文字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适合在各类媒介上宣传、应用和推广。原则上每条标语不超过20字。
3
每人投稿不超过5条,每条标语单独参与评选。
注意: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如有抄袭将取消作品参选资格。如征集作品出现雷同,提交时间较早的作品进入评选。
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于2023年2月20日前通过邮箱投稿,投稿专用邮箱jdtxwbgs@163.com,标题务必注明:鸡东县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logo/宣传标语+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投稿咨询电话:0467-5583854
奖项设置
1
LOGO录用奖一名,获价值500元礼品一份和荣誉证书。
优秀奖三名,获价值200元礼品一份和荣誉证书。
2
宣传标语录用奖一名,获价值200元礼品一份和荣誉证书。
优秀奖三名,获价值100元礼品一份和荣誉证书。
重
要
声
明
- 作品如被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鸡东团县委所有、统一安排使用。应征作品要凸显青春、青年、活力、友好元素,造型美观、简洁大方、创意新颖,具有较高的独创性。
- 应征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由此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
- 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方拥有对应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方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 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应征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本次活动所投稿件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 任何违反征集活动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
-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鸡东团县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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