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水平,充分展示麟游县政务服务理念和风采,努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式政务服务品牌,更好服务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特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麟游县政务服务品牌及标识(LOGO),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集内容 麟游县政务服务品牌及标识(LOGO)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投稿开始时间:2023年3月9日
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4月8日
(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四、征集要求 1.简洁大方、易辨识。品牌名称及标识要能够体现麟游地域特征,融合隋唐历史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底蕴,体现以“企业群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工作要求,坚持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政务服务宗旨。
2.构思新颖、富有时代感。品牌名称及标识要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富有个性,艺术感染力强,行业特征明显,具有较好的政务形象传播价值。
3.应用广泛、易宣传。适合在各种载体、各种场景中制作、应用、推广。
4.品牌名称文字简练、简洁明了,字数一般控制在3—8字以内;标识特征显著、艺术性强、简洁概括、图形优美。
5.投稿方式。应征者填写提交《麟游县政务服务品牌名称及标识征集投稿表》(点击文末下载),作品发送至邮箱lyxxzspfwj@163.com,报送的服务品牌要有诠释,释义准确,内容清楚、语言简洁,字数限于300字内。
联系人:何子怡,联系电话:0917—7960504
联系地址:麟游县市民中心二楼(普润街4号)
五、评审及奖励 麟游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作品征集、评审、公示。评审过程中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创意性和品牌内涵作为评判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结果将在“麟游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满后将对入围和采用的作品作者给予一定奖励。
六、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使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被取消参选资格。
2.入选作品在作者领取奖励后,其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麟游县政务服务中心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麟游县政务服务中永久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注册、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3.此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麟游县政务服务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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