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38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征集如皋人社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logo创意方案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4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30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4-24 09:3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影响力,规范对外交流宣传标识,紧扣“人社为民、人社惠民”服务宗旨,彰显如皋人社勇于担当、精于服务、主动作为、争当先锋的部门形象,现公开征集如皋人社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logo创意方案。我们期待
无数个有创意、理念的方案


征集内容
“如皋人社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形象标识(LOGO)。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
征集方式及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参加。
征集要求 标识(LOGO)设计需有人社元素,紧扣人社工作,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形式简洁、特征鲜明、冲击力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宣传、现场推介、文创产品、视频文字等各种用途。
作品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标识雷同或相似,且标识尚未被注册。杜绝一切抄袭、拼凑或构图变形等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应征者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参与方式 作品提交要求:
每个作品需提交两幅图片文件:
一幅为LOGO图形和中文组合效果图,色彩模式为RGB模式,居中放置LOGO图形和中文组合;
一幅为LOGO图形和中文组合设计说明图,图片上方居中放置LOGO图形和中文组合,下方放置设计说明及延展设计等。
两幅图片分辨率均不小于300dpi,格式为JPG或TIF格式。

提交方式:
电子邮件发送至rsj87287600@126.com邮箱,标题为“如皋人社(LOGO)投稿+作者姓名/机构名称+手机号码”。
联系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0513-87287600

评审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评委会对所有设计方案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作品将会在网络上进行展示,并开展大众投票。最终根据专家评审和网络评选的综合结果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奖励措施 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将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发放奖金。

其他说明  ①版权
■坚持原创应征方案中的标识(LOGO)及应用设计均必须由应征者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有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嫌疑。若发现参赛作品有上述情况则取消资格,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由参与人自行负责。
■版权明晰所有获奖应征者确认标识(LOGO)标识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主办单位(如皋市人社局)所有,并且不可撤销。一等奖获得者,主办单位与作者签订委托创作协议,确定著作权归属委托人如皋市人社局所有,主办单位全权拥有对该徽标的注册、使用、发布、传播权。
■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应征方案的徽标设计作品进行修改、复制、展览、印刷、出版或其他形式的发布。

②特别声明
■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应征作品如若获奖,则视为应征者同意无偿授让给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或用于其他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投稿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主办单位保留获取后续VI设计内容的权利,一等奖获奖作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主办单位完成后续设计稿件的制作和移交。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均被视为已接受和承认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6-17 06:27 , Processed in 0.060849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