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台吉乃尔那达慕大会形象宣传标志等你来设计
为回顾台吉乃尔蒙古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70多年来繁荣发展的光辉历程,充分展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那达慕特色民族文化之乡风采,进一步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各民族大团结,推动格尔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现面向社会开展“格尔木昆仑文化旅游节暨第三届台吉乃尔那达慕大会文旅形象宣传标志(LOGO)”征集活动。
01征集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25日 02征集内容
格尔木昆仑文化旅游节暨第三届台吉乃尔那达慕大会形象宣传标志(LOGO)设计03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整体要求需采用彩色设计,作品需新颖独特、富有寓意,具有一定视觉冲击,易于识别和传播;
2.设计稿需充分体现台吉乃尔蒙古族及那达慕文化的基本元素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突出格尔木市人文特色和蒙古族元素融合发展主题;3.来稿可采用手工绘制和电脑制作,备纸质样本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样本设计图案长宽统一为15cm×15cm,用A4纸绘制或A4照片纸打印;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宽×高为3240×3754像素,JPG或TIF格式,请提供矢量图(AI、CDR、PSD格式文件)。4.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和自媒体上传播和再创作,适合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等市场营销活动、公关推广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推广应用;5.所提交的标志(Logo)创意设计作品应附创意理念说明,解释寓意、内涵等,字数200字内。04投稿方式
1. 电子邮件发至244849914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标识征集”字样,投稿所需的所有文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文件名应为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标识征集。2. 邮寄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河西街道众信巷2号西城区行政委员会一楼(所需电子档文件请以光盘形式提供)。
邮编:816099
联系人:苏永强
电话:0979-8432497/0979-8466880
作品提交时间截至2023年6月25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05评选奖励
1. 最佳作品奖1名。
2. 最佳创意奖1名。
3. 最佳创新奖1名。
4. 入围奖5名。
5. 参与奖若干名。
6. 主办方将组织评审,由评选小组对征集作品从整体印象、主题立意、图形设计、色彩效果进行初评和终评,并确定最终结果,向社会公布。
7. 2023年6月30日对评选结果通过相关平台进行公布。
8.本次评选奖励不设奖金,对获得最佳作品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创新奖及所有入围选手(各限1名)免费邀请至活动现场参加此次大会。 06知识产权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投稿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原创声明:最终投稿作品均是投稿者原创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投稿作品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获奖(最佳作品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创新奖、入围奖)的投稿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并认可该作品是受主办方委托进行创作,获奖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可以对获奖作品进一步修改后运用。投稿作品如果有涉及抄袭、剽窃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方著作权)的情形,均与主办方无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07征集须知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恕不退还,一经入围奖励采用,即为格尔木昆仑文化旅游节暨第三届台吉乃尔那达慕大会活动筹备委员会委托创作作品,该作品的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归格尔木昆仑文化旅游节暨第三届台吉乃尔那达慕大会活动筹备委员会所有,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2.主办方有权根据投稿作品的创作水平对奖项设置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空缺部分奖项、增加或减少奖项名额等。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3.作品内容完全相同者,选用先收到的作品(以邮箱系统收件时间和邮戳时间先后为准)。
4.作者在向格尔木昆仑文化旅游节暨第三届台吉乃尔那达慕大会活动筹备委员会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相关规定。
5.本公告中所指的“主办方”系格尔木昆仑文化旅游节暨第三届台吉乃尔那达慕大会活动筹备委员会,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格尔木昆仑文化旅游节暨第三届台吉乃尔那达慕大会活动筹备委员会。
格尔木昆仑文化旅游节暨第三届台吉乃尔那达慕大会活动筹备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