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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深圳市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口号征集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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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7 13:2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贯彻《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广泛动员社会机构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工作,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知识产权理念,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宣传知识产权政策,营造尊重知识产权、崇尚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深圳市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现公开有奖征集“深圳市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口号,具体如下:
一、深圳市知识产权志愿者简介
深圳市知识产权志愿者的服务宗旨是,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知识产权文化,为知识产权事业贡献力量。
知识产权志愿者主要参与我市知识产权宣传、普法、培训、调查研究等活动,为社会、行业、企业等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宣传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和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提供力所能及的维权援助服务等。知识产权志愿服务活动主要聚焦增强社会各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大力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
二、征集内容
“深圳市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口号征集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
评审时间:2023年11月底
四、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自然人、专业设计机构、文创企业、行业协会等,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机构名义应征投稿。
五、投稿方式
(一)报送内容
1.《活动报名表》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

(扫码查看附件)
2.《个人承诺书》需作者亲笔签名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2);

(扫码查看附件)
3.参评“口号”Word文档
4.应征者为机构的,需提供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需提供所有创作者个人资料;
5.参与创作并报送作品的作者或社会团体、机构,若曾经有作品被采用的可提供相关凭证。
(二)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2330@mail.amr.sz.gov.cn。邮件主题需标注“深圳市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口号征集活动+作者名称+联系方式”命名。
六、征集要求
(一)口号要充分考虑深圳市知识产权志愿者相关工作属性,要显著包含“深圳”“知识产权”“志愿”相关含义,并结合深圳特色进行设计。
(二)口号要力求简洁生动、寓意深刻、朗朗上口。
(三)口号要考虑延伸使用,适合在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印刷品、视频展播、宣传资料、建筑物外观、衍生纪念品等载体中延展应用。
(四)一个参赛主体可以提交多个参选作品,但总数不超过3个,符合要求者均视为有效。
(五)应征口号应附有相应的创意文案说明,如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等(100字以内)。
(六)作品必须是未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并取消相应奖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征作品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因作品本身造成的争议由应征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七、评审方式
评选出4个入围口号,由主办方确定其中1个采用。
八、 奖项设置与结果公布
(一)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3名,奖金500元,奖金为税后金额。
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集体创作者代表、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应征作品数量、质量如不能达到评选要求,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权取消评选。
(二)后续服务。一等奖及优秀奖作品需签署著作权转让合同,一等奖及优秀奖获得者拒签著作转让合同、后续服务协议的,视作主动放弃奖励,按综合评分的高低依次替补。
(三)公开颁奖。在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获奖与领奖信息,线下向一等奖及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九、其他声明
(一)本次活动一等奖及优秀奖作品视为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委托作者创作,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独家永久使用,双方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书》;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享有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应征者除获规定的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应征人的上述著作权转让不可撤销。
(二)投稿作品须为首次投稿(或虽非首次投稿但从未被公开商用),且在本次征集评审结果公布前,所有投稿者不得将投稿作品转让、授权给第三方,也不得向第三方投稿。
(三)其余未入选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
(四)投稿者不向征集方缴纳任何费用。除奖金外,征集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如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参赛作品,以先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作者。
(六)获奖投稿者在征集活动结束后请注意查收获奖通知,并根据提示的内容,配合征集方完成著作权转让等相应协议签署、奖金发放等工作,该投稿作品的获奖内容所有权利均归属主办方。
(七)提交投稿作品即视为同意本通告所有条款。
(八)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所有,活动咨询电话:86268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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