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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山阳形象,提高山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归属感和凝聚力,现将山阳县沁水公园进行重新命名,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公园名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公园位于我县县河与西河交汇处(现名沁水公园),占地7.8亩,结构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是一个集商业、会客、休闲、旅游于一体的城市节点性工程。公园标志性建筑以荷花为原型,向外展开的花瓣,展示山阳人民热情好客、喜迎八方来宾,蕴含“以荷(和)为贵” 之意,尽显“和美山阳”之风。
二、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1.寓意深刻,内涵丰富,格调健康,积极向上,体现公园基本特征,凸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五好”山阳特色。
2.雅俗共赏、推陈出新、凝练通俗,内涵丰富,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
3.禁止以人名命名,禁止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和外国人名、地名命名;原则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外文、标点符号等不规范字符。
4.字数限定在8个字以内,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的创意说明。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国内外关心、支持山阳发展的自然人,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投稿。
五、投稿方式
1.本次征集活动具体由山阳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安排专人负责业务的办理和协调工作。
2.参与者应填写《山阳县公园名称征集登记表》,登记表可登录山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山阳宣传”、“山阳融媒”、“山阳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填写完毕后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3.投稿作品邮件标题为公园名称,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投稿邮箱:185872151@qq.com
联系电话:0914-8321847
联 系 人:左雯
六、评选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制订评审细则和作品评审过程中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以实力和水平作为评分依据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
1.初评阶段(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12日)。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初评遴选入围作品。
2.公众投票阶段(2023年12月13日至19日)。将入围作品在“山阳宣传”、“山阳城管”微信公众号及“爱上山阳”APP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并在“山阳宣传”微信公众号开设投票窗口,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3.专家评审阶段(2023年12月20日至22日)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经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七、奖项设置
根据所征集原创作品评选出入围优秀作品10个,每条奖励2000元,最终评定成为公园名称的,奖励10000元(含入围奖金2000元),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
(二)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四)征集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权、使用权。
(五)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则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选用。
(六)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山阳县公园名称征集登记表》附件.docx
中共山阳县委宣传部
山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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