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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花展吉祥物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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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3:4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花展创办于2007年,并于2015年升级为上海(国际)花展。17年来,花展与上海“生态之城”“人文之城”建设同频共振,影响力不断提高。本届上海(国际)花展首次探索从行业花展向城市花展转型,取得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花展识别度、公众参与度,拟举办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以下简称“征集活动”)。



活动宗旨        通过公开征稿的方式,遴选符合上海(国际)花展理念和主题的吉祥物设计,传播“全城花展”理念,挖掘花卉产业文化,提高全民生态意识。

主办方        上海(国际)花展组委会。

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24年5月22日开始,于2024年7月31日截止。

应征对象        (一)所有关心、支持上海(国际)花展的海内外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二)任何参与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上海(国际)花展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上海(国际)花展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及商业活动。

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应当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公序良俗的内容;
(二)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性设计,且未曾公开发表或公开对外展示,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的,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三)吉祥物形象应能充分体现上海特色、人文风采、时代风貌,可结合上海文化特色开展创作;
(四)吉祥物应造型生动、活泼可爱、美观大方,具有拟人化特征,色彩、图案搭配和谐,构思独特新颖;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五)吉祥物应具有中文名称和寓意,名称简洁响亮,朗朗上口,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六)应征作品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制作,方便制成模型等立体化展示品;
(七)提交的应征作品需提供包含彩色标准图(须标明色标,色彩模式为RGB模式,分辨率500dpi)、制作比例图、设计源文件的光盘,并附设计创意说明。

应征办法        (一)应征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应征作品可以以邮寄的方式送达下列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3楼新民晚报社群工部
200041
邮箱:405705213@qq.com
咨询电话52921105
或者:
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1111号上海植物园科普中心
200231
邮箱:shbg@shbg.org
咨询电话:54363369*1074
寄件外包装上需注明“上海(国际)花展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字样,邮资由应征者自理;
(三)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四)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评者自行妥善保留原件。因邮寄延误、邮件丢失或损毁、邮资不足被退回或其他非征集者工作原因造成的作品无法正常参评的,征集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选办法        (一)上海(国际)花展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符合要求的全部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二)评选委员会初选出入围作品后,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投票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三)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征集人可提请设计者对入围作品进行优化再创作,最终确定上海(国际)花展吉祥物形象。

奖励办法        最终评选出的上海(国际)花展吉祥物形象将在2025年上海(国际)花展开幕式活动上公布,届时将邀请设计者作为嘉宾出席活动,颁发证书并予以物质奖励。对于入围作品设计者,将颁发证书并予以物质奖励。

知识产权声明        (一)参评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征集者除将参评作品用于评选活动(包括专家评审和网络征求意见)外,不用于任何其他宣传或商业活动;
(二)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上海(国际)花展吉祥物设计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上海(国际)花展组委会所有。上海(国际)花展组委会有权对成为吉祥物设计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其他        上海(国际)花展组委会对包括本公告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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