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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巴彦淖尔市志愿服务 品牌名称和标识LOGO征集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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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0 13:2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统一规范巴彦淖尔市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和志愿服务标识LOGO,彰显巴彦淖尔市志愿服务文化内涵,推动志愿服务品牌化发展,提高志愿服务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弘扬北疆文化,助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巴彦淖尔市委社会工作部决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开展巴彦淖尔市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和标识LOGO征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一、征集内容
1.巴彦淖尔志愿服务品牌名称;
2.巴彦淖尔志愿服务标识LOGO。
二、征集范围
面向市内外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或个人公开征集。
三、征集要求
(一)巴彦淖尔志愿服务品牌名称
1.志愿服务品牌名称要体现志愿服务“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总体要求和巴彦淖尔地域特色,反映各民族籽籽相拥、同心筑梦的精神面貌,响亮、押韵、通俗、易记,突出志愿服务主题,能明显表达出志愿者的寓意,具有品牌名称的亲和力,字数控制在10字以内。
2.设计稿要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能够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3.阐述设计观点、理念的文字说明。
(二)巴彦淖尔志愿服务标识LOGO
1.参选作品要准确反映巴彦淖尔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人文精神和地域特点,充分体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反映各民族籽籽相拥、同心筑梦的精神面貌。
2.该LOGO统一应用于巴彦淖尔市志愿服务宣传工作,作品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使用(如可用于公益广告、网站、刊物、名片、平面宣传、影像、纪念品、宣传品、服装等多种用途)。
3.设计要切中主旨、构图新颖、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寓意深刻。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四、评审奖励办法
1.巴彦淖尔市委社会工作部将组织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2.巴彦淖尔市委社会工作部对采用的品牌名称及标识LOGO进行奖励,特等奖1个,2000元;优秀奖2个,每个奖励1200元;入围奖3个,每个奖励800元。同时作为最美志愿者、最美志愿服务组织评选重要依据。
五、征集时间及投稿方式
(一)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截止。
(二)投稿方式
1.投稿人采取电子投稿的方式参与征集活动。
2.志愿服务品牌名称:每个品牌名称需附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阐述创作思路、理念和具体含义。
3.志愿服务标识LOGO:应征投稿者需提供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大小不低于4M,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标识LOGO需附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阐述创作思路、理念和具体含义。
4.稿件投寄方式:作品直接发送至swsgbyk@163.com(此邮箱为投稿唯一渠道),投稿邮件电子文件名请注明“作者姓名+志愿服务品牌名称/标识LOGO征集+手机号码”。联系人:那日苏,联系电话:18648432330,0478-8923731。
六、声明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2.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获奖个人或组织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3.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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