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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威宁自治县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标识(LOGO)征集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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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8 22:3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丰富威宁自治县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载体,提升威宁自治县对外品牌形象,扩大威宁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威宁自治县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标识(LOGO)。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集及评选时间
1.征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
2.评选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6月28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均可参与。
三、作品要求
1.作品要结合威宁自治县成立70周年“乌蒙聚力、团结奋斗七十载,砥砺前行、感恩奋进再出发”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体现威宁自治县地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民族文化为设计理念,立意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远。
2.作品要主题突出、简洁大气,充分展示地域文化特点,便于识别、记忆和制作应用。
3.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要求提交作品电子版本,并附200字以内应征作品创意构思文字说明。作品被选用后需提供矢量格式的原文件。
四、声明事项
1.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徽标,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及其他徽标相同或者近似;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2.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影响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3.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存在侵犯他人权利和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或产生版权纠纷,后果由作者自负。
4.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行保存备份。
5.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修改、宣传、应用等一切权利。作品提供者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6.凡向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告所有条款,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评选办法及奖励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集活动结束后,活动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最终选定威宁自治县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标识(LOGO)1个,奖金5000元。奖项涉及的税费由获奖投稿者自行承担。征集活动结束后,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发布。
六、投稿方式
1.本次作品征集,应征者须填写著作权确认书、参赛表格(若信息不完整,则视为无效作品)。
2.所有应征作品、著作权确认书、参赛表格须发至指定邮箱wnxqb20241111@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威宁自治县成立70周年LOGO征集+姓名+联系方式”字样。
3.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联系人:周扬;联系电话:15585757799)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

县庆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附件:著作权转让承诺书.doc
威宁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LOGO)征集参赛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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