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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四川反恐”IP形象征集 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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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5 13:5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知恐、识恐、反恐、防恐意识,积极构建全民参与反恐怖工作格局,营造全民反恐的社会氛围,四川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四川反恐怖研究中心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特举办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为主题的反恐IP形象征集活动,意在塑造一个具有深刻内涵和广泛影响力的反恐IP形象,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正面价值观以及对反恐斗争的认识和支持,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一、征集内容


“四川反恐”IP 形象
二、征集作品要求
1.设计作品必须紧扣反恐主题,具有四川特色,充满力量与智慧,兼具现代感与未来感,体现忠诚、敢为、勇毅、奉献的特质。通过形象塑造,使其成为捍卫和平、反对恐怖主义的形象代表,能够激发公众对正义和平的追求,传播正能量。
2.设计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弘扬法治精神,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联系实际、贴近生活,立意新颖、寓意深刻,用小形象反映大主题、小细节反映大时代。
3.公众对IP形象作品须有较高的接受度和喜爱度,易于通过各种媒体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具有良好的传播性。
4.同一应征者可提供多个方案,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IP、标识、肖像,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投稿要求
1.应征IP形象设计作品须包含IP三视图和应用效果图。作品要结构完整,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图像。
2.投稿作品大小不低于2M,请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IP形象名称,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详细通讯地址。
3.应征作品以“四川反恐IP形象征集+标识(IP形象)+姓名+联系电话”投递至指定邮箱:scfk_scct@163.com
4.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
四、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评选出五件入围作品,在“四川反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投票。由投票结果产生“四川反恐”IP形象。
  采用IP形象作品给予5000元人民币奖励并颁发证书,入围作品颁发证书。
五、征集说明
   1、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作品一律不退,未入选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2、参选者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或社会团体。参选者必须保证参选作品未投入使用、未对外公布、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征集活动或大赛,否则保留追责的权利。
  3、投稿作品须为设计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设计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模仿、借用、复制等侵权行为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均由设计者本人即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追回所获奖金和证书,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遭受损失的权利。
  4、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必须特别进行说明、注明来源及是否获得使用授权。
  5、前述奖金同时作为著作权转让费,参评作品作者不得提出其他任何报酬要求,奖金个人所得税均由入围者承担。主办方支付奖金后,被采用作品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归四川省公安厅所有。
  6、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优化、再创作,以适应不同平台和媒体的需求。同时,主办方保留对已采用的优秀作品进行进一步开发、推广的权利。
六、承办单位
   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反恐怖研究中心)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四川省公安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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