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02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龙川手信”标识(LOGO)征集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991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7-16 14:2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需要仪式感 传统与新兴 平面与立体  
网上与线下
接地气 有生气
有温度 有厚度
用破圈思维联合社会力量
帧帧创作 秒秒雕琢
彼此赋能 跨界融合
“龙川手信”标识(LOGO)征集ing
为推动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提升龙川县“龙川手信”品牌整体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龙川“龙川手信”图案标识(LOGO)和包装设计。诚邀热爱设计的你用点睛之笔为龙川添一抹亮色!
征集内容及有关要求

名称:龙川县征集“龙川手信”标识(LOGO)及包装设计
定位:通过生动形象、国际通用的标识,使“龙川手信”形象生动,印象深刻,起到宣传推介“龙川手信”资源的作用。
使用范围:农副产品。
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全网公开征集,组织与个人不限。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7月21日截止。
征集活动组织架构

主办:龙川县人民政府
承办: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集原则

(一)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内容,并且要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
(二)应征作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为原创性设计,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三)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
设计要求

(一)主题鲜明,富有特色。标识(LOGO)设计方案应构思精巧、创意新颖、内涵丰富,紧扣龙川农副产品的主题,结合龙川内涵与传统文化底蕴。
(二)形式简洁,易于识别。色彩明快、简洁大气、富有美感、表意明确、识别性强,具备视觉冲击力,并遵循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识设计表达规范。
(三)适应面广,便于使用。应具有系统性和延展性,便于印刷和运用各种工艺生产制作,图形要素和色彩要和谐统一,适配不同视觉应用场景,利于推广应用。
(四)坚持原创,杜绝抄袭。投稿作品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参加过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他图案相混淆,不得有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
投稿要求

(一)提交图案标识(logo)时,须提供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文件小于3M),并附以2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
(二)应征作品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dst4219@163.com。邮件标题为“龙川‘龙川手信’品”图案标识(logo),并附“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
评选办法

投稿优秀作品将在龙川新闻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经网上投票后,将入围决赛的作品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专家委员会评选出的一、二、三等奖作为设计候选方案,最终确定一个获奖方案为“龙川手信”图案标识(logo)。
奖励办法

LOGO设计方案一经采用
一等奖奖励价值10000元龙川“龙川手信”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奖励价值5000元龙川“龙川手信”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奖励价值3000元龙川“龙川手信”及荣誉证书。

特别声明
(一)应征作品不能是对任何他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文旅形象标识LOGO和卡通形象)的复制、修改、改编、演绎等,不能是侵犯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等任何第三方权利的设计,不能是包含宗教或商业信息的设计,不能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设计。如发现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将取消申报者参与本活动资格,相应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申报者承担。
(二)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三)所有应征者一经提交作品,均表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内容,且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变更或撤销。
(四)在征集活动期间,无论申报者提交的申报作品是否最终入选,申报者应对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应征方案以及与应征方案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保证其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前述任何资料或信息。申报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作品及是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在本次征集活动期间,主办单位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申报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资格的权利。如申报者对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违反致使主办单位遭受任何损失,主办单位有权要求该申报者予以赔偿。
(五)活动主办方拥有决定本次“龙川手信”图案标识(logo)的最终权利。
(六)活动主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11-16 07:31 , Processed in 0.047526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