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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社会化消防工作标识LOGO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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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 15:5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深化拓展莆田市社会化消防工作,进一步提升新时代社会化消防工作的辨识度和影响力,从即日起,统一规范使用莆田市社会化消防工作标识(以下简称标识)。




标识应用实例

01
使用要求
标识是我市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形象标志,具有权威性和唯一性,其著作权和商标权归属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各镇街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应在日常办公、对外宣传等场所,以及各类门户网站、重要文化活动、工作往来(如名片、工作接待手册、宣传资料)等工作中规范使用;各级消防志愿服务队可自愿使用莆田市社会化消防工作标识。
02
使用规范
各镇街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志愿服务队在印刷印制标识时要严格按规范使用,做到严肃、庄重、得体,不得随意改变细节颜色及文字、排版结构,增加特殊效果;不得随意拉伸或压扁,改变比例关系;不得以污损、褪色、有碍观瞻的载体、色彩进行展示;不得用于与我市社会化消防工作无关的商业广告、商标制作或其他商业性用途。
03
使用范围
标识主要应用于全市社会化消防工作活动,也可在涉及社会化消防志愿服务领域宣传活动和可应用的载体中广泛宣传推广使用。具体展现形式可用于会议活动环境布置及用品的制作,代表活动的背景板、标牌、彩旗、遮阳帽、手提袋、文化衫等,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标语、招贴画等的制作。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ww22pgBrJQ3qeSzLsFiVQ?pwd=1191
提取码: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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