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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广东省南粤红绿径标识设计征集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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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 22:2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省南粤红绿径标识(LOGO)设计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啦入选作品可获得千元大奖!最高可领万元奖金!一起来看看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24:00:00
二、应征人资格
凡有意愿参与南粤红绿径标识(LOGO)设计并自愿遵守本征集方案和本次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可以组合的形式作为应征人)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方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应当在提交的应征文件中明确表明作者的姓名和/或名称:其中联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人应当在提交的应征文件中明确表明全部共同作者的姓名和/或名称。
三、设计要求
应征南粤红绿径标识(LOGO)设计方案(以下简称为“设计方案”)应彰显红色革命精神对秀美山川注魂、赋能,共享绿色生态福祉的核心要义,契合“南粤红绿径”定位、目标,适用于所有“南粤红绿径”相关的不同宣传推广应用场景。
(一)设计方案应能够激励人心、增强凝聚力,展现红绿融合发展新动能。图案应清晰流畅,简洁大方,寓意贴切鲜明,构思新颖、创意独特,图案鲜明而庄重。
(二)应征设计方案形式为平面图形。须确保在任何(如颜色、材质、大小)载体中体现时,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均不受影响。并应考虑在广播电视转播、推广及新媒体技术领域的延展应用。
(三)应征设计方案的内容和元素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满足作品参赛的技术性标准和条件。应可获得版权保护并适合于商标注册。
(四)应征设计方案应当是原创,且不包括带有国际知名或通用内涵或信息的形象或表述,不能是已发表作品,或是对他人作品的复制、修改、改编或演绎等。应征人应保证对应征设计方案享有完整无瑕疵的权利,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侵害其他第三方权益的任何情况。
四、应征作品规格及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应征作品的设计方案;
2.应征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的说明。

(二)应征作品应符合下述规格:
1.应征作品电子图稿需储存为矢量文件和JPG两种格式,JPG格式不得小于100x100mm且需300dpi以上,同时提供WORD格式作品设计理念、标识图形、字体、色标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500字以内),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
2.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3.如作品入选,征集方将要求作者本人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三)应征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不符合南粤红绿径主题、内容和创作要求及格式的;
2.逾期送达的;
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制作粗糙的;
4.标识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的。
5.作者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如设计单位概况、资质、业绩,设计者姓名、工作(学习)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不全者视为无效作品,征集方可自行处理。

(四)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1.稿件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gdf_ghx@gd.gov.cn。
2.稿件需注明作者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南粤红绿径标识(LOGO)征集字样,并填写《广东省南粤红绿径标识(LOGO)公开征集活动参选表》(见下方二维码)。


五、奖励设置
省林业局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标识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在征集作品中确定10件入围,并确定一件(或一件为主体,综合其它入围作品的部分元素)录用为广东省南粤红绿径标识。
入围作品的作者将获得一定奖励,奖励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励金为含税金额。获奖作者若为单位的,需由参选单位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录用其作品,作为南粤红绿径形象标识使用的,给予10000元奖励和证书,其余9件入围作品的作者(或单位)分别给予1000元奖金和证书。评选结果将择期在广东省林业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其他说明
(一)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二)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三)入围的应征作品因抄袭等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征者承担。
(四)入围的应征作品因抄袭等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征者承担。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七、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广东省林业局
联系人:黎映欣
联系电话:1552100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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