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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以征相传·红色歌曲评选活动征集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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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6 22:07: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抚州红色文化,激发公众的创作热情,推动红色文化的传播与普及,提升社会认知与认同。特举办“以征相传·红色歌曲评选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红色歌曲作品,欢迎广大音乐创作者踊跃参与,共同传承红色精神!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抚州市委宣传部、抚州市党史办、抚州市文广旅局、抚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抚州市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抚州市融媒体中心、抚州市属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抚州市融媒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0日17:00
评选时间:2024年12月中旬
公布时间:2024年12月底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从事音乐创作的专业人员和业余爱好者。
四、征集要求
作品要求:参赛者需提交原创中文歌曲,风格不限,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内容需体现红色文化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具有创新性和感染力。
文件格式:作品需以MP3或WAV格式提交,并附纯伴奏、完整歌词文本及300字以内的创作理念(PDF或Word格式)。
五、投稿方式
邮件投稿至:fzrmgg@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以征相传·红色歌曲评选活动+姓名+作品文件+电话。
六、评选标准
由专业音乐人、教育工作者及文化研究者组成的专家评委将进行公平评选,标准包括主题性、创意性、艺术性和技术性等方面。
七、奖励标准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证书
八 、合作对接
优秀作品将有机会应用于红色文旅品牌建设及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推动红色文化的进一步传播与创新。
九、有关说明
1、本次征集歌曲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用。
2、所有投稿作品及材料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获得奖项的作品,作者拥有作品著作权,活动主办方拥有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宣传、制作、出版。
4、如有涉及到著作权归属、作品素材使用等问题,均由申报者自负,如给组委会造成名誉损失的,组委会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本次征集活动章程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以征相传·红色歌曲评选活动组委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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