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统一规范师市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和标识,彰显师市志愿服务文化内涵,推动志愿服务品牌化发展,提高志愿服务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从即日起师市党委社会工作部面向社会开展八师石河子市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和标识(logo)征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内容八师石河子市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和标识(logo)。
二.范围内容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
三.征集要求 (一)八师石河子市志愿服务品牌名称
志愿服务品牌名称要围绕数字化建设和品牌化建设,充分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展现八师石河子市军垦特色、突出军垦元素。品牌名称应鲜明、精辟、通俗,好记好懂、好用好传,字数原则上应控制在10字以内。
(二)八师石河子市志愿服务标识(logo)
1.作品样式以图形为主或图文结合的形式,创意及构图新颖独特、色调和谐,内涵丰富、辨识度高,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能够展现八师石河子市军垦文化和历史底蕴。
2.作品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使用(如公益广告、网站、平面宣传、影像、纪念品、宣传品、服装等多种用途)。
3.作品要求电脑制作,图片要求矢量图且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四.征集时间作品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五.投稿方式 (一)本次活动主要以网络投稿方式进行。参赛者将参选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shgzb0993@163.com,或扫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制,联系电话:00993-2061011。
(二)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志愿服务品牌名称/logo)+手机号码”,邮件内请注明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作品应附上设计观念和创意理念的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
(四)作品征集结束后,将组织相关专家评选,对入围作品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
六.征集说明(一)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议。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由投稿个人和单位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二)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录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本次征集的所有作品概不退回,请参选者自留底稿;选中的设计作品,征集单位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
(三)获奖作品将作为八师石河子市志愿服务的品牌、标识,其他入围作品也将作为八师石河子市志愿服务宣传用语广泛推广。
七.投稿二维码
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