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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蓬江区公开征集“志愿楼长”活动标识,奖金最高达3000元! 2017-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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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5 22:4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距第16届广东教育装备展览会暨第2届江台教育装备展览会开幕还有8
展会时间:2017年3月29-31日
展会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滨江新区天沙河大道 68 号广东珠西国际会展中心
为深化巩固创文成果,进一步打造我区“志愿楼长”活动品牌,动员更广泛的市民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蓬江区计划举办“志愿楼长”标识征集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活动标识。

△同创文明城市,共享幸福生活。图为蓬江区2016年度“最美志愿楼长”颁奖仪式

一、活动主办单位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二、活动标识主题
志愿楼长 爱心蓬江

三、活动标识要求
1、充分体现“志愿楼长”活动的意义,寓意明确,内涵积极,辨识度高。
2、活动标识要具有推广性,能够适用于网站、喷画、印刷品等各类宣传场合。
3、投稿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4、应征作品以JPG格式提交,图案分辨率不低于1400×1200像素,如入选则需要提交PSD格式。图案要求彩色设计,作品须附简短创意说明,描述构思及标识寓意。
5、投稿作品一经采纳,作品使用权与修改权归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所有。

三、投稿时间
投稿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邮寄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四、投稿须知
1、此次标识征集活动采取网上投稿方式电子邮箱:pjqwmb@163.com
2、投稿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资料。
3、由多人共同创作的作品,应指定一人作为联系人。
4、投稿联系电话:蓬江区文明办 0750-8226396。

五、作品评选
此次作品评选分为专家组初评、市民投票评选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专家组初评。专家组在应征作品中评选出4件入围作品进入第二阶段评选。
2、第二阶段:市民投票评选。通过报纸或网络公布4件入围作品,让广大市民投票选出最终的获奖作品,作为今后蓬江区“志愿楼长”活动的统一标识。
评选结果将在“蓬江发布”微信公众号、“中国侨都-蓬江发布”新浪官方微博以及《江门日报》(蓬江专版)公布。

六、奖励办法
1、采用奖1名,奖励3000元。
2、入围奖3名,各奖励1000元。
3、优胜奖10名,各奖励300元。
获奖作品有多名原创作者,奖金由作者均分;以上所有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七、其他事宜
1、应征作品应附有详细文字说明。
2、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应征作品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4、应征作品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5、如两件或多件应征作品内容完全一致,以主办方先收到的作品为有效。
6、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不具有应征资格。
8、关于蓬江区“志愿楼长”活动的相关情况,请关注“蓬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及“中国侨都-蓬江发布”新浪官方微博查阅。

八、法律声明
1、参加本次活动标识征集的人士请仔细阅读本征集启事,如递交作品参加征集,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启事的全部条款。
2、入围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主办方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方独家所有。主办方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3、主办方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的入围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主办方所有。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

蓬江区委宣传部

2017年3月21日

  http://mp.weixin.qq.com/s/SIAVOrrkYNtOrcI0Xr3c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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