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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征集兴仁城市形象标识的启事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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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 14:3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高“兴旺之地·仁义之乡”兴仁的知名度和认同感,提升城市形象,展现城市魅力,表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兴仁城市形象标识。
一、主办单位
中共兴仁县委宣传部
二、征集时间
2017年7月31日到8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一)城市形象标识(logo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作为符号化城市形象的一部分,用准确、鲜明、生动、简洁的图案彰显兴仁的城市魅力和文化内涵,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二)城市形象标识应凸显兴仁城市特色,能准确表达兴仁城市的个性特质,展现独特的自然地域优势,实现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时代性、传播性的统一。
(三)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创意独特,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兼具中国风格和国际化元素,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四)城市形象标识高雅美观,形式简洁,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以及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五)城市形象标识作品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获奖的原创作品。
四、投稿方式
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兴仁城市形象标识征集”,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联系地址、移动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投稿邮箱: 657300539@qq.com,咨询电话:0859-6212071。
五、评选办法
(一)征集活动结束后将挑选出符合要求的入选作品,于9月上旬在锦绣兴仁网或新媒体上进行集中展示和网络投票。
(二)9月下旬,结合网络投票情况,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选作品进行评比,并选出最终入围、突围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
(一)突围奖1名,奖金20000元;
(二)入围奖3名,奖金各3000元。
七、相关事宜
(一)作品一经采用即视为作者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二)投稿人提交的作品主办方即认可为原创,如产生著作权纠纷,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稿中如出现相同广告语,以网络上传时间或邮件送达时间为准,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四)投稿作品一经投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五)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六)活动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中共兴仁县委宣传部
2017年7月31日
http://mp.weixin.qq.com/s/VoH7URYoPZ6bNQiPhDg_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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