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有影响力的“海门大米”区域公用品牌,推动海门农业企业闯市创牌,同时更好地传播海门深厚的稻作文化,促进海门农业高质量发展,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海门大米标识和广告语。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作品要求
海门大米标识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海门大米标识要紧紧围绕海门地域和人文历史,富有当地传统文化内涵,突出海门大米特点,具有明确的象征意义。
2.构思新颖,简洁明快。标识要以图案和文字(字母)为主构成,构图明快大方,造型端庄稳重,色彩搭配适宜,并具有强烈视觉冲击力,要利于公众识别认知,便于宣传推广。
3.作品必须是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具有唯一性。
海门大米广告语
1.主题鲜明,寓意深远,富有文化内涵,能最大程度地体现海门大米地域特征、产品特色。
2.富有创意,文辞大气,朗朗上口,响亮有力,易于识别、传播和记忆,具有较强的文化冲击力。
3.能充分体现绿色、有机、生态、安全、健康高端产品定位,能充分激发消费者强烈的购买欲。
4.作品必须是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具有唯一性。
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海门市内外公开进行,具有一定创作设计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参加,每个单位和个人可提交多份应征作品。
本次征集活动从2018年8月25日开始,至9月15日截止。
应征作品必须同时以书面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两者全部成功送达后方属有效。
征集组委会联系人:郁杜华,联系电话:0513-82106067。
(1)作品应制作成A4纸大小的书面样稿,同时标明设计创意和文字说明。
(2)邮寄地址:江苏省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海门市行政中心1547室)海门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邮编:226100。收件人:海门大米标识、广告语征集组委会。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海门大米标识、广告语征集”。
(3)信中请随附作者(机构)的姓名(名称)、联系地址及电话联系方式。
2.电子邮件方式
(1)作品另应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请标明“海门大米标识、广告语征集”。
(3)邮件内容应包含:标识图片(或广告语)及附注的文字说明、作者(机构)姓名(名称)、联系地址以及电话联系方式。
评选方式
1.本次征集作品的评审工作由海门大米标识、广告语征集组委会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有效作品进行评选,海门大米标识和广告语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评选结果将在海门日报、海门新闻网等媒体上公布,并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
2.奖项数量根据参赛评选的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没有达到主办方设计要求的,部分奖项可以空缺。
3.获奖作品均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获奖者都将获得相应奖励。
4.若出现相同广告语,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奖励方式
1.海门大米标识:一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2.海门大米广告语: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有关声明
1.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方案的合法拥有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相关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主办单位对获奖方案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一经采用,著作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设计者享有署名权。
2.应征方案的独创性及表现内容,受中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3.应征方案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开征集公告的所有约定。
4.主办单位对包括本公告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5.因邮寄原因、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对本公告内容发生争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7.应征者请自留底稿,应征方案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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