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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普法卡通形象有奖征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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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2 14:4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大力推广提升龙湾区普法形象和普法品牌,增强普法工作的趣味性和生动性,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构建法治宣传新格局,决定组织开展普法卡通形象征集与评选活动。

评选&流程
活动时间10月-11月

10月30日前
个人或单位均可报送作品。作品统一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箱:lwfzw@126.com。报送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 龙湾区普法卡通形象征集”字样。

11月3日前
主办单位从应征作品中筛选出部分优秀作品作为参评作品,由主办单位通知设计者,设计者11月5日之前提供设计原文件(如AI、CDR、PSD、PNG等格式),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11月6日至
11月20日

通过龙湾法治微信公众号平台内的投票系统发布参评作品,由网民对参评作品进行投票并评论,主办单位将把投票和评论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11月20日后

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成立专业评选小组,小组参考网上投票情况、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主题、内容和制作方面的审核,从而在参评作品中确定一个作品为普法卡通形象的基础作品,由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修改完善,并最终确定为龙湾区普法卡通代言形象作品,版权由龙湾区普法办独家享有,作者不再享有版权。


○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求适应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图案构思新颖、简洁流畅、美观大方,生动活泼、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独特性、识别性和创意性。适合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的各种用途,便于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二)作品先以JPG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尺寸要求像素1500、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不小于2MB,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或者手机拍下清晰图像后发送,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设计稿应配创作理念的文字说明,同时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以Word文档电子稿形式提交,文档格式无要求。

(三)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注册,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作品不得与其他企业或品牌标志雷同,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应征作品。属于多人共同创作的,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名。


○奖项设置○

(一)龙湾普法卡通代言形象奖

此奖项由专业评选小组从参评作品中选出,由龙湾区司法局、龙湾区普法办颁发证书,同时获得现金3000元奖励。

(二)最佳人气奖(1名)

此奖项由网络投票活动得票数第一名获得,由龙湾区司法局、龙湾区普法办颁发证书,同时获得现金1000元奖励。

(三)最佳参与奖(4名)

此奖项由网络投票活动得票数第二名至第五名者获得,由龙湾区司法局、龙湾区普法办颁发证书,同时获得现金500元奖励。


○奖项设置○

(一)龙湾普法卡通代言形象奖

此奖项由专业评选小组从参评作品中选出,由龙湾区司法局、龙湾区普法办颁发证书,同时获得现金3000元奖励。

(二)最佳人气奖(1名)

此奖项由网络投票活动得票数第一名获得,由龙湾区司法局、龙湾区普法办颁发证书,同时获得现金1000元奖励。

(三)最佳参与奖(5名)

此奖项由网络投票活动得票数第二名至第五名者获得,由龙湾区司法局、龙湾区普法办颁发证书,同时获得现金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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