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网-全球征集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42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0000元 台山市融媒体中心征集LOGO及VI系统设计方案 2020-08-10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4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035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7-11 11:10: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好
  我是台山市融媒体中心
  我需要一个能展现“风姿”的“头像”
  您是否满腹才华无处释放?
  天马行空按耐不住?
  
  
  这下,机会来了~
  台山市融媒体中心
  LOGO及VI系统设计方案
  有奖征集活动开始啦!

最佳设计金奖1名
  奖励10000元!



台山市融媒体中心

LOGO及VI系统设计方案

有奖征集活动· 征集目的 ·
台山市融媒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LOGO及VI系统设计方案,意在通过优秀的LOGO及VI系统设计方案充分展现台山市融媒体中心在5G网络传媒时代的媒体融合理念及新闻专业性的坚持与努力,为台山的对外宣传外树形象,打造具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品牌!


· 征集对象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征集“台山市融媒体中心”LOGO及VI系统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拥有独立设计制作团队的工作室、广告设计企业、在校师生等。

· 主办单位 ·
  台山市融媒体中心
  (台山市广播电视台)

· 征集时间 ·
2020年7月10日-2020年8月10日

· 作品元素 ·
1、 体现台山元素(如山、海、泉、侨、墟、楼、排球之乡、曲艺之乡等)。
2、 体现全媒体融合概念。
3、 表现一丝不苟、求实求真的新闻工作态度。
4、 表现锐意进取、开拓开放的时尚精神。

· 设计要求 ·
1、 作品设计须精简新颖、美观大方、富有创意、色彩搭配适当、寓意深刻,具有丰富的文化韵味和良好的视觉识别功能,易于IP化,视觉传播效果理想。
2、 作品设计须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合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可较好地运用于对外宣传视频广告、平面媒体广告、网站、宣传用品、产品包装、印刷品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场合和载体。
3、 作品设计稿应分别包括图样(图形标识、“台山市融媒体中心”字体等)、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不少于300字)和文字说明(尺寸、比例、颜色等)。
4、 作品格式为JPG,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600dpi(像素/英寸),提供矢量图、工程图(AI或CDR格式原文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附立体、彩色等案例效果图。

· 奖励机制 ·
1、 最佳设计金奖1名,奖励10000元;
2、 设计入围前十名,各奖励500元(包含最佳设计金奖)。
注: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经评选最终入围的作品,向设计者一次性支付设计稿酬费用。以团队、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奖金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 投稿方式 ·
1、快递投稿:
投稿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双亭街18号台山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甄先生
联系电话:0750-8516993。
2、电子邮箱投稿:
电子资料投至邮箱:tsbtv2012@163.com。
邮件格式:“设计投稿+投稿人+联系方式”。
注:邮箱投递附件应包含作品(LOGO作品含JPG、矢量图)、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均可)。

· 评选方式 ·
1、 邀请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择优评出优胜作品。
2、 将优胜作品进行网络投票,综合专家评审出最终选用作品。

· 注意事项 ·
1、 本次征集活动的采用作品、入围作品均视为“台山市融媒体中心” LOGO征集方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征集主办方所有,其直接和间接利益均与原作者无关。评审结果公布后,征集主办方与入围作品主体签订奖金支付及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作者只享有获取稿酬的权利和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的人身权利,除此之外作品的使用权、发表权及财产权归征集主办所有,主办方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对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复制、摄制、放映、展览、广播、汇编、信息网络传播、外宣品应用等权利。
2、 设计团队承诺参选设计方案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同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由设计团队和个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
3、 设计方案一经投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4、 报名并提交设计方案,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5、 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台山市融媒体中心所有。
https://mp.weixin.qq.com/s/zlAWg7Q8bjZKM_iisId4iw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征集网-全球征集 ( 浙ICP备15014760号

GMT+8, 2024-5-9 06:27 , Processed in 0.06744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