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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有奖征集令|鹰潭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形象标识(LOGO)和卡通形象征集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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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2 11:1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LOGO

未检logo
未检形象
征集令

寻找爱设计的你

为了更好地展示鹰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形象和风貌,让社会各界更进一步了解鹰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形象标识(LOGO)和卡通形象。
征集内容
1.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形象标识(LOGO)。
2.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卡通形象。

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征集时间
2020年7月10日—8月10日。

作品要求
1.形象标识(LOGO)要结合鹰潭未成年人检察的工作职责,突出鹰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色;造型美观,富有创意,简洁大方,易懂、易记、易识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可进行图形、文字(拼音)等组合,色调不限,由创意者自由发挥。
2.卡通形象是鹰潭未成年人检察的普法宣传形象,要正面、积极、活泼,能够体现鹰潭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创新的工作状态。

投稿方式
1.设计者应提供A4规格纸质的彩色稿、黑白稿各1份,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电子文件不低于800*600像素,分辨率300dpi,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2.书面邮寄请寄至:江西省鹰潭市梅园大道21号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收 ,邮政编码:335001。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形象标识征集”或“卡通形象征集”字样。
3.电子邮件投稿地址:46041941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形象标识征集”或“卡通形象征集”。
4.直接送达及联系人: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李美桂,联系电话:0701—6445157。

评审方式
征集截止后,由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专家、相关人士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鹰潭检察内网公布。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征集的两项内容各设2个奖项,各奖励4人:
优胜奖(LOGO标识、卡通形象各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入围奖(LOGO标识、卡通形象各3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以上资金包括作品调整、修改费用。)

征集时间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由投稿者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参赛者须在参赛作品后附上设计理念说明,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的含义,文字精练(不超过500字),表述完整。
3.参赛者请登录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yingtan.jcy.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形象标识(LOGO)和卡通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详细填写报名表内容。2人以上合作作品,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4.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之后,其著作权归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5.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方案全部内容。
6.鹰潭市情检情未检情简介,详情可登录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yingtan.jcy.gov.cn/),也可关注鹰潭检察微信公众号(公众号:鹰潭检察)
7.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形象标识(LOGO)和卡通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
/uploadfile/2020/0712/20200712110957959.docx
https://mp.weixin.qq.com/s/L9MYihSvtNF-FzSwbPAu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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