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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青岛优品”形象标识(LOGO)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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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3 23:1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质量强国建设战略部署,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全面提升质量和品牌发展水平,我市将实施“青岛优品”工程,作为推动质量强市战略重要抓手和载体。为进一步提升“青岛优品”公共品牌的辨识度、知晓度和美誉度,青岛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青岛优品”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要求如下。一、征集内容
“青岛优品”形象标识(LOGO)。

二、“青岛优品”形象标识设计要求
1.主旨鲜明,能反映“青岛优品”内涵(高品质、高认可度、高竞争力),构图形象新颖,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同类单位的标识标志,整体视觉效果大气、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2.形象标识(LOGO)图案尺寸在125px *125px以上,投稿者需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并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及其尺寸。同时必须附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
3.形象标识(LOGO)应体现广泛适用性,适合在制作公共标识、信函标记等载体和环境应用和传播。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形象标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相关事项
1.经评选获奖及被最终采用的应征作品,其所有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2.所有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违者将取消参评资格,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3.形象标识设计相同的以电子邮件先到者为准,采取专业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奖项设置:选用奖1个、入围奖3个、优秀奖10个。主办方将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

四、投稿时间及方式
1.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投稿方式:所有投稿作品的电子文件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作品提交至邮箱qdypzj@163.com。
3.应征作品务请注明应征者姓名、身份证号、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青岛优品”形象标识征集。文件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如“张三+13812345678”。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青岛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单 位:青岛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3号
联系人:张贤海,电话:0532--8573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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