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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征集新宾旅游宣传口号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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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0 13:15: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凝练新宾旅游形象,以直观、简练、通俗易记的方式,向国内外游客展现新宾旅游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提高新宾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即日起至2024年5月底,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新宾旅游宣传口号。

征集范围国内外热爱、支持和关心新宾旅游的组织和个人。

作品要求1.主题突出。紧紧围绕新宾旅游提炼宣传口号,契合旅游宣传主题。
2.文字凝练。要求10个字以内,特色鲜明、内涵丰富,朗朗上口、易记易传。
3.内容独特。全面生动反映新宾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产品特色和文化精髓。具有鲜明的地域辨识度、强烈的形象感染力、强大的品牌号召力和传播力。符合社会认知和游客期待。作品投稿人需提交简要阐释,说明含义寓意。

评选办法1.在各类媒体持续发布征集启事。
2.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选10个入围口号作品。
3.对入围作品进行发布,社会各界对入围口号进行网络投票,最终评选出1条口号作为新宾旅游宣传口号。

奖励办法最终入选作品一经采用,奖励作者奖金人民币1000元;其他入围作品,每人奖励500元。被采用或入围作品出现内容完全相同者,等分奖金。
征集须知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应征作品必须为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符合国家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凡有抄袭、借用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追回奖金、证书。
3.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4.组织单位拥有对征集获奖作品的完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有权对其需要完善之处进行修改、发表,有权在相关活动中推广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无需纸质投稿。请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送作品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6.活动解释权归组织方所有,所有应征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的所有内容和要求。

投稿通道下载并填写下方《新宾旅游宣传口号征集表》,投稿到文旅局邮箱:whj55022828@163.com
联系人:乔海毓  
联系电话:024-55080160

新宾旅游宣传口号征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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